《早安!三国打工人》作者:蒿里茫茫

天气转暖,牡丹花开。
  黄巾的余声渐渐消散,不起波澜,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的巫师入雒。
  但这对广阳门里东三道的街坊邻居们来说,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
  毕竟自从光武帝迁都雒阳以来,市民们对于天子驾崩这种事,看得颇为淡然。
  ……甚至连热闹都懒得看的那种淡然。
  除了巫师入雒,牡丹花开之外,还能让邻居们聊一聊的话题,大概就是羊家新招的那个帮佣了。
  长得貌不惊人,看起来瘦瘦小小,不太起眼,尤其沉默寡言,轻易不开腔。
  只是那个杀猪手法确实利落得过分了。
  同在羊家帮佣的李二虽没见过老主人初杀猪时什么样,但他可见过少主人第一次拎起杀猪刀时的模样。
  那么大一头猪,从猪圈里赶出来要费力气,捉住捆好更要费力气,按住挣扎哀嚎的牲畜,快准狠地从喉咙处捅进去一刀,那更是没有几年的经验断然干不好的活计。
  羊家需要帮佣也是为此——毕竟在常人的理解里,杀猪这活就不是一个人能做得了的。
  那天迎着朝阳,少主人哆哆嗦嗦拎着刀,一刀扎下去,鲜血喷涌而出,猪却没咽下最后一口气。
  不仅没咽气,反而在剧痛之下嚎叫着挣脱了绳索,踹开了几个壮汉,撒腿狂奔出门。
  一整条东三道上,洒满了这头猪的热血。
  
  但这位新来的陆小郎完全不同。
  清晨照例是要将头天送入圈中的肥猪选一头出来宰杀,李二带着两个帮佣也准备好了一应的家伙事儿,熟车熟路,正待拎着赶猪棒,将猪赶出来再围追堵截捆起来时,少年走了过来。
  “要杀这一头吗?”他指了指猪圈中最为肥壮的一头。
  那头猪不曾劁过,性情凶暴,颇有几分脾气,送来这几日令几个帮佣都吃了苦头,因而大家不怎么想惹它,小心地选了相对不那么暴脾气的其他肉猪。
  为首的李二原本想出声提醒他,忽然却改变了主意。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那个一脸漫不经心的少年,看起来有点讨厌。
  初来乍到,吃个亏,丢个人,涨涨教训也不算什么吧?
  反正待他被那头公猪追得满院逃命时,自己上前帮忙给他救下来便是了。
  想到这里,李二点了点头,“就它吧。”
  
  少年身材并不高挑,也不健壮。
  拎着一根棍子走进猪圈时,就连最瘦弱的那头小母猪也可以一头撞他个跟头。
  实际上这也是赶猪人常有的遭遇。
  若是哪头猪发了怒,不仅能将人撞倒,一口咬掉半个耳朵也是有的。
  但那几头猪迅速地躲开了,它们似乎十分忌惮这个瘦弱的少年,不愿凑到他身边。
  只有不曾劁过,算是猪圈中王者的那头黑毛公猪被这个不速之客激怒,它咧开嘴,鼻腔里迸出了浑浊而暴怒的声音,后腿蹭了两下泥土,便猛地冲了上来!
  那头猪好歹也有数百斤的分量,这般冲过来,若真将他撞倒,恐怕肋骨也要撞断两根!
  察觉到自己很可能因为一点狭促的小心思而害了同伴,可能还要害自己被主人痛骂时,李二后悔了!
  ……但是后悔也没有什么用。
  因为在那一瞬,少年拎起了棍子,照着那头猪的脑袋砸了下去。
  他只是侧了侧身,几乎没怎么换位置,那头猪冲到身边时,他刚好闪开,将棍子挥下,轻车熟路。
  扑面而来的尘土里卷着猪圈的臭味。
  随着棍子落下,先入耳的是骨头碎裂的响声,而后才是那口肥壮的畜生扑倒在尘土里的闷响。
  
  李二见过许多次杀猪,但从来没见过这么杀猪的。
  帮佣们全都惊呆了。
  直到那个少年像拎鸡一样拎起了这口几百斤的肥猪,丢在案上,提起了杀猪刀时,李二还是没反应过来。
  “李二哥,拿个桶来?”少年疑惑的目光转向李二时,他莫名觉得膝盖有点软。
  丝毫没察觉到自己已经准备拿起反派剧本的李二气愤地想:
  再放任这小子猖狂下去,他在羊家帮佣中的威望就全完了!
  
  少主人羊喜用过朝食,懒洋洋地走进院子,准备围观帮佣们捉猪时,发现几个人正忙忙碌碌。
  案几上摆着一头猪,不仅已经杀好,而且褪了毛,去了皮,开膛破肚,正在切肉。
  见少主人出来,李二颇为吃力地拎起了那个硕大的猪头,“郎君,您看这……?”
  一头猪不同部位能卖得的钱自然是不同的。
  猪肺、沙肝、猪血,这些都是极便宜,卖不出钱的部分。
  猪头肉的卖价比这些能略高一点儿,但不多。
  考虑到最近雒阳城内有许多巫师作法祈福,整个儿的猪头倒比拆零碎更能多卖出几个钱。
  但这一个猪头很明显是不行了。
  不是因为它七窍流血的模样十分可怖,而是因为李二拎起它时,那个血糊糊的,毛还没褪的猪头很明显的变形了。
  羊喜第一次杀猪时虽然十分狼狈,但也不至于在逮到那头血将要流光,因而力气用尽,终于被擒住的猪时,非要再鞭一次尸,把猪头敲碎出气。
  ……这可太荒唐了。
  
  ……头一次杀猪的经历有点不太好。
  ……尽管从那之后,咸鱼都长了记性,下手得有分寸,不能将猪头直接打爆。
  ……但要怎么处理那个变了形的猪头还是一件麻烦事儿。
  ……汉朝人也吃猪脑,虽说那啥《礼记·内则》里特别详细地规定了人们不能吃这个,“狼去肠,狗去肾,狸去正脊,兔去尻,狐去首,豚去脑,鱼去乙,鳖去丑”,但在民间传说里,不能吃猪脑不是因为圣人不让吃,而是因为大家觉得吃猪脑会得软骨病,比较忌讳。
  ……当然,再忌讳的食材在底层民众那里都不算什么忌讳,因而高热量高胆固醇的猪脑每次都不会剩下。
  这个脑浆迸裂七窍流血的猪头最后被当成新人入职福利,让陆小郎君拎回了家。
  夕阳西下,卖菜卖肉的都各自收摊回家。
  家徒四壁,冷锅冷灶的陆小郎君盯着灶上那个硕大的猪头,发起愣来。
  
  暂时看来,张缗是真诚的,羊四伯也是真诚的,这份OFFER也是真诚的。
  羊四伯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再加上年轻时服兵役受过几次伤,现下觉得力不从心,颇想将家当交给长子,自己带着幼子去平县,趁着田价低廉,置办几亩田地,当个农庄主益寿延年一下。但大儿子对杀猪宰羊这种事并不在行,对于收放高利贷时可能发生的某些摩擦更不在行,所以他才需要这么一个帮手。
  既能杀猪宰羊,又能镇住场子。
  
  实际上,说“并不在行”,真是这位老东家过于懂得语言艺术了。
  羊家的少东家羊喜是个二十六七的年轻人,因为家境殷实,家人对他曾经有不切实际的期望,比如说读书识字,在官府里寻个门路找点事做。
  但这位羊大哥是个文不成武不就的性子,书读几年没读出什么名堂,家里又没有个美貌妹妹让他实现人生小目标。既当不上官,回头来干杀猪宰羊的活计又嫌腌臜。每天最爱做的事是坐在门口跟街坊邻居们吹逼,顺便磨磨蹭蹭帮他爹干点儿活。
  现在他爹准备退休,他也不打算接起杀猪的重任,能写契纸会算利钱,就算书没白读,他老子也不准备奢求更多了。
  ……虽然听起来是个不争气的二世祖,但这样的老板似乎也挺省心的,至少性格好,不折腾。
  
  ……省心归省心,这个猪头还得想办法炮制才行。
  首先,猪毛要清理干净。
  整个猪头塞炉灶里用火烧一遍的难度太大,得换个路数。
  她拔出匕首试了试,发现锋利程度也不足够贴着猪皮剔干净那点猪毛。
  那要怎么办呢?
  作为一个被动荒野求生三个月,生存技能全点满的好青年,咸鱼觉得这根本难不住自己。
  不过在她伸手向身后时,脑海里突然响起了一声幽幽的叹息。
  【不管你平日里想怎么胡闹,这毕竟是你的自由,】那个声音十分忧郁,【但此刻,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
  ……这有点儿尴尬,她想。
  【我只是想填饱肚子而已。】她在脑内回应了这个声音,【作为我的伙伴,你不该给予我帮助吗?】
  【当然,我总是很乐意给你帮助的。】
  她的手触摸上了那柄以黑布包裹得严丝合缝的武器时,声音又响了起来。
  【虽然在我看来,猴子和猪的差别并没有那么大,但我有一个想法:像我这样的神兵利器,放在铸造界,至少也应该是十几个人跳进火里才能把我请出来,最好还能摆上足够的香油和丝绸,没错,我理应享有更好的待遇——之前我一直以为你用破布条和树叶来擦拭我,就已经是我可怜的生涯中所遭遇到的待遇下限了。但是你要用我给一个猪头刮毛?还是你用木棒就能敲碎的猪头?我能想到的任何存在啊,这是何等可悲的堕落,真该有人为此对你颁发一枚奖章,奖励你在堕落这件事上所表现出的非凡的想象力,创造力和执行……】
  声音戛然而止,因为它的“伙伴”已经饿得够久,注意力转移到刚刚被打断的那项伟大事业上,不想再听它絮絮叨叨的指责了。
  【……你听到了吗?!快住手!我说过了!你不能用我来剃猪毛——!!!】
  
  拯救它的不是咸鱼的良心,而是外面传来的一片嘈杂。
  正是满城烟火气,家家户户烧火做饭的时刻,有人在挨家挨户的敲门,呼喝。
  陆悬鱼放下猪头,擦了擦手,穿过院子拉开门,正看见张缗扯着破锣嗓子在嚷嚷。
  “天子大行啦——!”

类似文章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