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系之舟[珍妮]》作者:傅支支

和平饭店的灯从来不会灭,哪怕是空无一人的清晨时分。十三楼的走廊里华丽水晶吊灯影煌煌,松软地毯踩上去好似浮在绛红色的云端。四壁贴着混着金粉的墙布,走一步,便细密闪烁一次。墙壁上挂着些画,不似中国山水画清淡,是油墨调和的逼真之感。画上或是卷发露乳的丰腴外国女人,或是穿着洋服打着领结的精瘦外国男人,总之和平饭店的一切都在力求让人感觉不在中国。

小虎手里拎着食盒,在林小姐的房间门口徘徊。
前几天林小姐偶然吃到了他父母做的东西,说是爱吃得很,比饭店里的大厨做的西式点心更合她的胃口,便嘱咐他今晨送些早点来。
小虎的父母在和平饭店背后的小巷子开了一爿卖生煎粢米饭豆腐浆的小店。
做营生久了,有些在饭店住的熟客吃腻了饭店洋厨的西餐,常让小虎送些吃食来换换胃口。一来一去,饭店的门童使者甚至经理都认识小虎,再加上他又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便松松地过了安检,放他进去。

小虎是第一次上十三楼。
传闻中的和平饭店十三楼。
甫一出电梯,便闻见与别的楼层清淡香气不同的味道扑过来。这香气浓得像有人性,仿佛能伸出滑腻膀子要把他搂进怀里,小虎打了个寒战。
侍者客客气气地称呼这些常住十三楼的女子们为某小姐,其实心里都明白,且通透得带着鄙夷,不过是交际花罢了,再说的俗一点,高级妓//女罢了。
十三楼嘛,给十三点住。

小虎犹豫,没有敲门。

上楼前大堂经理严厉叮嘱他,在这春虫都未醒的清寒早晨,你去十三楼说话做事动作都要轻些。像林小姐这样的女人,她们都是昼伏夜出的吸血狐狸,晚上不通宵达旦地应酬是不会睡觉的,早上不睡到个日上三竿是不会起身的。不要惊醒了她们,更别惹恼了她们。

听说这位林小姐半年前从北平来上海,凭借着一口好嗓音在沪上成名,是如今沪上交际花里的新秀。
只是这人性子古怪,不少达官显贵邀她,她答应得却寥寥无几,是以吊起了人的好奇心,身价愈发高。

几天前,她受了陆军司令部的邀约,住进和平饭店。
今夜将有盛大接风宴会,迎接陆军第十五师在山东大捷回沪。

小虎敲门的手悬在半空中好久,不知里面的人醒了没,该不该敲。

门却自己开了。

一个丫头从窄窄的门缝里面探出头:“说了是七点半,你看不来表呀?”

小虎佯装慌忙地把食盒塞过去:“对不住、对不住,这是林小姐的早点。”

丫头撩开食盒,撇撇嘴:“豆腐浆热气都不冒了,你怎么搞的……”

说到一半,小丫头被里面人叫住:“不要为难人家。东西收下,给点赏钱让他走。”

小虎就是在这个窄不能再窄的缝隙中看见了林念的背影。
后来在他终生难忘的那个夜晚,小虎也是这样,在门的缝隙之中看见她跪着,双手被缚在身后,还是一副端然的样子。

他不由想起今日的这个清晨,这一瞬,窥见这个穿着旗袍的背影。
蜜桃似的滚圆屁股捧着一挑流云腰两副流水肩,再往上是一挽卷发,但卷得不像墙壁上的外国女人那么扎实,乌云一样蓬蓬松松地搭在肩上,欲盖弥彰,一缕溜下来漏在细白的颈子上。

“看什么!”丫头“嘭”的把门关上。

小虎失了魂似地转身,这样的人,是阿爸说的吸血狐狸吗?

丫头把吃食样样摆开在桌前,豆腐脑、咸菜麦饼、食饼筒、豆腐浆、青团子。
林念还没有化妆,她捻起筷子,样样都尝。

丫头看她样子,劝道:“今天晚宴,人家都是休息到下午,晚上精精神神地去挣足排场。小姐倒好,一早起来不说,还大吃一通,撑了胃倒了嗓子,晚上怎么唱歌啊?”

林念不和她争。

她姆妈是浙东人,小虎父母也是浙东人。如今姆妈去了,再也无人叫她一声阿宝,想尝一口家乡的吃食只能叫别人做。

都尝过了,才好上路。

丫头将吃食都收下去,林念顺便放她一天假,让她今晚不用伺候了。丫头心领神会,那些回沪的军官在外素了这么几年,也不知怎么折腾,今夜她恐怕连林小姐的面都见不到了。

房间留下林念一个人,桌上是今晚宾客的名单。这张单子她半个月前就拿到,看了再看,早已熟记于心。

她摸了摸手袋,摸到其中坚硬冰冷之物,方觉有了依托,这才拿起粉扑子,开始化妆。

晚上六点钟,楼顶花园的侍者下楼来敲门,道是宴会即将开始,林小姐的节目在中场,务必提前去候场。宴会后是舞会,军官们会换下军装与女士们共舞,请莫要提前离场。

十三楼不唯住她林念一人,她早听见外间开始响动的声音。
十三楼的女人,在夜幕低垂的时候才复苏。要么是早有了情夫忍不住提前来幽会,要么是企图在今夜之宴会上钓金龟而在房间排演操练,动静之大,想不听见都不行。
林念看看镜子里的自己,深吸一口气,打开门,朝脂粉味深处的电梯走去。

林念的嗓子好,在台上唱歌从来不要伴舞。乐队藏在幕布后面,一束追光下来,偌大的舞台上只林念一人。可偏偏她一人便撑得起场面,她浅浅扭动细细腰肢,本就媚俗缠绵的歌曲被她唱得更加风情万种。
她唱白虹的歌,时下最是流行:
“郎是春日风,侬是桃花瓣。
但等郎吹来,侬心才灿烂。
郎是春日风,侬是冰河水。
但等郎吹来,缚束才粉碎。
过不尽的冬日,诉不尽的愁苦,
了不清的孽债,穿不起的泪珠,等郎来数一数。……”
歌罢,她迷离目光扫了又扫,终于似不经意地落在某一处。

台下的军官士兵们中有人叫好,扔了玫瑰上来。
林念笑了,拿起来,亲了一口,又扔回去,顿时引得台下一片躁动的沸腾。
台下百双眼睛看着台上的人,意乱神迷。
唯有一双眼睛冷冷,一路目送林念下台。
程征旋即收敛目光,他虽只是陆军署副署长,却和几位长官坐在一桌,表情神态都被报社记者牢牢盯着,于是明面上又恢复了一副波澜不兴的模样。

他一路打得是出生入死的硬仗,从二等兵升为少将,仅用了八年。何况他早年与杜田飞、何仲洋等人拜了把子,数他年纪最小,得哥哥们的疼爱,都称他是小老九,到了今日便是九少了。
现今杜、何二人是首座麾下最得力的干将,一时呼风唤雨,戴笠也要容让几分。程征也不遑多让,此次在山东与日本人的一战//□□劳颇大。他前程似锦,人亦十分英俊,这次回来,沪上便早有世家盯上了他,托人来说媒。

此间来说项的已经是第三位了。
程征正心烦意乱,此刻自然不胜其烦,只得借口上厕所,离开了宴会厅。摸摸裤兜,他掏出一支烟,火机燎起的细小火舌才刚点燃香烟,便听见外间一阵骚动喧哗。
旋即,有人高呼:“张敬松遇刺!张敬松司令遇刺!封锁宴会厅,封锁和平饭店!”

林念蛰伏这么许久,便是为此一击。

她知道自己算不上绝好的刺客,但她的枪法很好。她确信刚才自己在后台二楼的那两枪正中张敬松的脑袋,却不知道张会否因此毙命。
她开枪以后,与她接应的线人却迟迟没有出现。
原本她交了枪便可以乘乱混回宴会大厅,此刻没有人来接她,她便只能先离开后台。
此刻她才走到宴会厅外的游艺园,便听见身后封锁现场的声音。
身后追来的脚步声混乱。
她一转念,停下脚步,捏紧手包,拐身进了厕所。上峰托线人将枪给她时曾强调此枪精巧威力却大,准头很好,在国内很难搞到。若是出事,首先务必要将此枪毁掉,否则便可知道枪的来路,你的来路。

一进厕所,她立刻意识到此间早已有人。那男人倚在墙上,烟雾缭绕,看不清面容。
身后的脚步声渐渐逼近,林念知道自己退无可退,发了狠,索性扑上去抱住那人,手包里的枪抵住他的后背,低声道:“按我说的做,否则我便开枪。”
一团温香软肉扑进怀里,那男人手中的烟被碰掉在地上。他一愣,随后立即从善如流地抱住林念。
卫兵闯进来,喝道:“什么人在里面!出来!”
不待林念说话,那男子便开口:“看不清我是什么人么,谁令你们这样闯进来的?”他声音不高,语气亦淡,对面的卫兵待看清他的脸后却不禁打了个寒噤。
看到厕所有两个人形缠绵抱在一起,卫兵们心中大概明白了。再一看到程征的脸,心中凛然,心想自己倒霉,奉命搜查竟然坏了这个阎王的好事。

林念旗袍的叉开得极高,堪堪裹住屁股,一番动作之下,她一条腿便全露在外面。雪白肌肤,很是刺眼。
程征目光朝门口一众人射过去:“还看?”
卫兵登时垂头,怯道:“九少,不敢。我等奉命追查刺客,不曾想九少在此处……”
程征安慰似的把林念的身子再往自己这边揉了揉,轻声细语地说:“别怕,外间出了事。我出去看看,好么?”
女子不答,只紧紧拥住他,两肩轻颤,极害怕的模样。
他沉声对卫兵道:“你们认为我是刺客?”
卫兵自然不敢答。
“那还不滚?”
卫兵追拿刺客是真,不敢得罪程九少却更真。稍犹豫后,卫兵识相离开。

外面脚步声渐远,林念这才松开抱住程征的手,但却是将手包里那把银黑色的勃朗宁M1906掏出来,指着他。
程征指指门,道:“你不怕他们再回来?”
林念认出他是今日所要接风的高级军官之一,“如果他们再回来,九少只好同我这个刺客一起死了。”
程征道:“我若也死了,上面大概便知道你是哪边派来的了。”
“九少的戏演得真好。既然知道我是刺杀张敬松的人,又护了我一次,那么何妨再做一次好人送我出去?”
“你出去,不怕我派人追你么?张敬松虽然不是我中央军的人,但却是伪政府平津第二集团军总司令,如今死在中央军的地界上,要首座如何同北边交代?你以为我不与你算账吗?”

他们俩贴得极近,程征在她不着意间细细凝睇。
她画着极浓的妆,卷发红唇,猫一样的眼睛垂下来,不知此时在想什么。她脸上有一粒小小的痣,恰恰缀在右眼眼尾,像极了一滴擦不干的眼泪。
林念的姆妈曾叹息,说阿宝什么都好,只是这粒痣长得不好。女孩儿眼边生泪痣,这是悲苦之兆。

他忽然出手,捉住她的手腕夺下枪。
林念被他反手扣住,枪口调转,万念俱灰。
等了一会,眼前的男人还没有开枪。她抬首看程征,瞬息间忽觉眼熟。

外间光影照进这狭小空间,他的高鼻将光劈开,瘦削精干的面容一半明一半暗,蛾翅般睫毛轻轻扑下来,阴影盖住眼下一痕旧伤疤。窄薄的嘴唇周围还有未剃干净的胡茬,呼吸间带出尼古丁的男性气息。

她疑惑是自己眼花,为何会在濒死之际将眼前的人错认。
但程征开口,面无表情道:“阿宝,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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